开通学校主页 全国免费电话:400-619-8866  学校大全 - 职教学校动态
400-619-8866 工作日:8:00-21:30
周六日:8:00-21:30
站内消息 退出登录 我的店铺 网站首页
唐山婚庆主持学校
店龄9年219天总访问量29163、今天1、昨天0、前天9
结婚习俗之哪些东西不能当作彩礼
发布时间:2014-11-20 09:50点击率:56我要分享

  按照现在的结婚习俗,我们都知道结婚之前男方会向女方家送彩礼,其实法律上对彩礼有一定的规定,那么哪些物品不能认定为彩礼呢?下面唐山婚庆主持学校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下。


结婚彩礼习俗 

 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,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: 

  (一)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。

  (二)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。

  (三)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。

  (四)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。

  (五)借婚姻索取财物、骗取财物的行为。

  其实判断彩礼的性质主要是根据彩礼的性质判断的,也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,彩礼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。


回到顶部